在日本進口化工原料的關稅怎么計算?
作者:訪客發布時間:2021-08-14分類:有機原料瀏覽:75
回樓主根據自己寄的東西查看關稅價格日本關稅稅則關稅:
1.進出口商品的分類和關稅率
1987年之前,日本作為海關合作理事會關稅稅則目錄(CCCN)協議的簽約國,在外貿進出口商品分類方面一直使用CCCN分類系統。從1988年1月1日起,日本開始采用編碼協調制(HS)系統。關稅率由“海關稅率法”確定并予以公布。在發達國家中,日本的平均關稅率比較低,特別是工礦產品的平均稅率只有2.1%。 2. 關稅的減免、退還和償還
(1)減免
日本的關稅減免有“有條件減免”和“無條件減免”兩種形式。有條件關稅減免又分為“限制性減免”和“普遍減免”,享受何種待遇主要取決于貨物進口后的用途。此外,關稅減免又可分為“永久性減免”和“臨時性減免”,這主要取決于所依據法律的穩定性。有資格申請關稅減免的進口商是有限制的,而且對經關稅減免后進口貨物的使用和用途有較嚴格的限制。
(2)退還
預付關稅后,發現貨物符合減免部分或全部關稅的規定,允許退還部分或全部關稅。目前,日本的退稅對象主要適用于被退回或被毀壞的貨物,以及為生產出口產品所進口的原材料等。
(3)償還
關稅償還與退還相似,二者的區別在于:關稅退還的對象為關稅交納者,而償還則不一定必須付給實際納稅人,也可償還給法律事務所指定的人。
關稅稅則:協調制;從1981年1月1日起按成交價格征稅.
10.12-海關分類制度說明
10.13-關稅的主要種類
進口稅:
日本進口關稅稅率 (%)
商品 %
活動物;動物產品 0-0
植物產品 0-10
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0-15.5
谷物 0-20
動,植物油,脂等 0-35
食品;飲料;煙草等 11.7-26
礦產品 0-9.4
礦物燃料等 0-13.1
化工產品等 0-27
無機化學品等 0-14.1
有機化學品 0-27
肥料 0-5
塑料及其制品 0-18.6
生皮及皮革 0-25
木及木制品,木炭 0-20
木漿,紙及其制品等 0-3.6
紙及紙制品 2.9-13.5
羊毛,動物毛及其機織物等 0-15
棉花 0-13.3
化學纖維長絲 10.2-19.1
化學纖維短纖 0-20.3
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3.8-22.7
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11.7-25.5
其他紡織制成品 0-22.7
鞋,帽等 9.6-34.6
鞋等 9.6-34.6
石料,石膏,水泥,陶瓷,玻璃等 2.5-13.3
珍珠,寶石,貴金屬等 0-24.1
鋼鐵 0-11.6
鋼鐵制品 6.8-12.9
銅及其制品 0-16.6
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 件等 0-17.1
車輛及其零件等 5-17.9
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10-14.1
鐘表及其零件 3.5-23.9
雜項制品 0-23.7
家具,寢具,照明裝置等 9.4-17.9
玩具,游戲品,運動用品 10-12.9
最惠國稅:
日本從1971年8月開始實行普惠制.目前約有150個國家或地區可享受日本的普惠制關稅待遇.農漁產品(HS第1-24類)中,有77種商品可享受普惠制關稅.這些產品的普惠制關稅比普通關稅低10-100%.工礦和其它產品(HS第25-97類)的普惠制稅率原則為0,但94種特定產品除外.
日本平均關稅稅率為4.20%.
10.2-各種國內稅
10.21-貨物稅
10.22-消費稅
進口貿易中的消費稅:
日本從1989年1月開始實行消費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由商品(或勞務)的生產者和中間環節承擔的,而是由商品(或享受服務)的最終消費者承擔.在進口貿易中,下列情況屬課征之列:
(1)所有申報進口并從保稅區進口的外國貨物;(2)在進口中屬于無償提供或轉讓的貨物;(3)國際郵件和旅游者準備帶入日本境內并是從保稅區進入的貨物;(4)在保稅區內被消費掉的貨物,對進口貨物的消費稅的課征基數根據日本“關稅稅率法”第四條計算,其公式為:進口貨物消費稅基數=關稅課稅價格(CIF)+關稅+特殊消費稅額.特殊消費稅(額)是指除一般消費稅外,日本對某些特殊商品還課以特殊消費稅,如酒稅,揮發性油稅等.在進口這些商品時,課稅基數中,還需加入特殊消費稅額.
日本消費稅的稅率一律3%;在進口貿易中,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進口者.
10.23-增值稅
10.24-其他
10.3-其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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