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酯、乙醇等易燃物接臨時管時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化工綜合網發布時間:2022-12-11分類:橡膠制品瀏覽:183
班組崗位安全操作要點及注意事項
為了保證人員、設備、物料的和諧運作,避免出現人身傷害事故,設備不正常損壞,物料流失或因工藝操作出現質量事故的發生,從而嚴格落實操作規程,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特對本車間生產過程中工藝、設備的操作和巡檢提出以下要點,希望大家認真對照,嚴格落實到實際工作中,養成良好的作業習慣,確保人機安全,物料優質低耗。
1.安全與巡檢
1.1觸電事故的防范:
1.1.1所有泵體、電機、風機的探測一律用手背。
1.1.2干燥崗位進、出、翻料時或在其它異常情況下檢查烘箱蒸汽系統,以防蒸汽泄漏,汽水進入電控箱,造成漏電,發生觸電事故。
1.1.3不得用濕手直接開關一次線路開關。不得用濕抹布擦電器元件和設備,嚴禁向電器設備,儀表淋水。
1.1.4.丁酯泵打料時,需帶好膠手套操作。
1.2消防與火災防范
1.2.1每天接班檢查本崗位消防器材(主要是滅火器和消防栓(水帶)是否處于良好待用狀態。
1.2.2可燃物的控制:對車間可燃物(丁酯、呱啶,甲酸,片堿等)量的控制,保持車間內部通風,減少內部空間氣相濃度,加強風機對車間空氣的置換,減少死角蒸氣云的聚集。從而減少火災危險性和對人體的危害。
1.2.3.點火燃的控制:車間內禁止打手機,禁止帶火種,不可在火災危險區用金屬相互敲打,以免產生火花,車間內不能穿戴絲織,纖維類外套,圍巾,衣帽等,以免在運動中靜電火花的產生。車間內禁止穿帶釘鞋,丁酯泵應作好良好的接零和管道系統保護接地。
3.機械傷害預防
1.3.1多人使用物料平板車時,相互溝通配合好,特別是在上下坡時,以免因加速或減速而壓傷腳或撞傷身體其它部位。
1.3.2清潔電器,機動設備時,要用干燥的抹布,并且必須切斷動力電,特別是清潔空壓機時,務必斷電!!!
1.3.3車間人員全部按要求穿好“三緊”防靜電工作服,女員工一律扎好頭發,以防旋轉設備卷帶衣物和頭發。
易燃液體是指易于揮發和燃燒的液態物質。其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于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閃點為28.1?45°C的為二級易燃液體,容易燃燒和揮發,如煤油、松節油等。易燃液體及其所揮發的可燃氣體,遇火迅速燃燒;所揮發的可燃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時,遇火星即發生爆炸;存放密閉容器中的易燃液體,受熱后能使容器爆裂而引起燃燒;大量可燃氣體擴散到空氣中,使人畜中毒或窒息。運輸中一般不得與其他品種混裝混放。應特別注意防火、防熱、防撞擊,并按安全要求進行操作。
高度易燃液體的儲存方法:
1.易燃液體應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得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大量儲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儲罐存放,機械設備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儲罐可露天,但氣溫在30℃以上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該分類依據源自于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
2.專庫專儲,一般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高度易燃液體的運輸方法:
1.熱天最好在早晚進出庫和運輸。在運輸、泵送、灌裝時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運輸易燃液體的槽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有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生的靜電。夏季運輸應遵守當地具體規定。
2.船運時,配裝位置應遠離船員室、機艙、電源、熱源、火源等部位,艙內電器設備應防爆,通風筒應有防火星裝置。裝卸時應安排在最后裝、最先卸。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易燃液體。
3.裝卸和搬運中,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業時禁止使用易發生火花的鐵制工具及穿帶鐵釘的鞋。
它包括:(第一類石油產品)石油醚、汽油、輕質汽油、揮發油、己烷、庚烷、辛烷、戊烯、鄰二甲苯、醇類(甲基―~戊基―)、二甲醚、二氧雜環己烷、乙縮醛、丙酮、甲乙酮、三聚乙醛等。
甲酸酯類(甲基―~戊基―)、乙酸酯類(甲基―~戊基―)、乙腈(CH 3 CN)、吡啶、氯苯等。
中等易燃性物質(閃點在20~70℃之間)
它包括:(第2類石油產品)煤油、輕油、松節油、樟腦油、二甲苯、苯乙烯、烯丙醇、環己醇、2―乙氧基乙醇、苯甲醛、甲酸、乙酸等。
(第3類石油產品)重油、雜酚油、錠子油、透平油、變壓器油、1,2,3,4――四氫化萘、乙二醇、二甘醇、乙酰乙酸乙酯、乙醇胺、硝基苯、苯胺、鄰甲苯胺等。
低易燃性物質(閃點在70℃以上)
它包括:(第4類石油產品)齒輪油、馬達油之類重質潤滑油,及鄰苯二甲酸二丁酯、鄰苯二甲酸二辛酯之類增塑劑。
(動植物油類產品)亞麻仁油、豆油、椰子油、沙丁魚油、鯨魚油、蠶蛹油等。
注意事項
1).高度易燃性物質雖不象特別易燃物質那樣易燃,但它的易燃性仍很高。由電開關及靜電產生的火花、赤熱物體及煙頭殘火等,都會引起著火燃燒。因而,注意不要把它靠近火源,或用明火直接加熱。
2).中等易燃性物質,加熱時容易著火。用敞口容器將其加熱時,必須注意防止其蒸氣滯留不散。
3).低易燃性物質,高溫加熱時分解放出氣體,容易引起著火。并且,如果混入水之類雜物,即會產生爆沸,致使引起熱溶液飛濺而著火。
4).通常,物質的蒸氣比重大的,則其蒸氣容易滯留。因此,必須保持使用地點通風良好。
5).閃點高的物質,一旦著火,因其溶液溫度很高,一般難于撲滅。
防護方法
加熱或處理量很大時,要準備好或戴上防護面具及棉紗手套。
滅火方法
此類物質著火,當其燃燒范圍較小時,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火勢擴大時,最好用大量水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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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質的使用處理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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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物質的使用處理及注意事項
危險物質,是指具有著火、爆炸或中毒危險的物質。使用這類物質的時候應該特別小心注意以下事項:
1.使用危險物質前,要充分了解所使用物質的性狀,特別是著火、爆炸及中毒的危險性。
2. 貯藏。通常,危險物質要避免陽光照射,把它貯藏于陰涼的地方。注意不要混入異物。并且必須與火源或熱源隔開。實驗室冰箱和超低溫冰箱使用注意事項:定期除霜、清理,清理后要對內表面進行消毒;儲存的所有容器,應當標明物品名稱、儲存日期和儲存者姓名;除非有防爆措施,否則冰箱內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學品溶液,冰箱門上應注明這一點。
3. 在使用危險物質之前,必須預先考慮到發生災害事故時的防護手段,并做好周密的準備。使用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物質時,要準備好防護面具、耐熱防護衣及滅火器材等;對于毒性物質,則要準備橡皮手套、防毒面具及防毒衣之類用具。
4.在情況允許下,盡可能少用或不用危險物質。并且,對不了解性能的物質,需進行預備試驗。
5. 對于有毒藥品及含有毒物的廢棄物時,使用完畢后進行適宜的處理,避免污染水質和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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