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的污染
作者:訪客發布時間:2021-07-06分類:無機化工瀏覽:72
石油及產品對水體的污染主要有海洋、江河湖泊、地下水污染。
石油污染最主要發生在海洋。據統計,每年通過各種渠道泄入海洋的石油和石油產品,約占全世界石油總產量的0.5%,傾注到海洋的石油量達200萬噸~1000萬噸,由于航運而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達160萬噸~200萬噸,其中1/3左右是油輪在海上發生事故導致石油泄漏造成的。我國海上各種溢油事故每年約發生500起,沿海地區海水含油量已超過國家規定的海水水質標準2倍~8倍,海洋石油污染十分嚴重。海洋石油污染危害是多方面的,如在水面形成油膜,阻礙了水體與大氣之間的氣體交換;油類粘附在魚類、藻類和浮游生物上,致使海洋生物死亡,并破壞海鳥生活環境,導致海鳥死亡和種群數量下降。石油污染還會使水產品品質下降,造成經濟損失
河流湖泊水體污染主要是受煉制石油產生的廢水以及石油產品造成的。在煉油工業中,有大量含油廢水排出,由于排放量大,常超出水體的自凈能力,易形成油污染。另外,油輪洗艙水以及船舶在水域中航行時所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油污,也會對水域造成污染。這些污染使河流、湖泊水體以及底泥的物理、化學性質或生物群落組成發生變化,從而降低了水體的使用價值,甚至危害到人的健康。
隨著石油的大規模勘探、開采,石油化工業的發展及其產品的廣泛應用,石油及石油化工產品對于地下水的污染已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石油和石油化工產品,經常以非水相液體(NAPL)的形式污染土壤、含水層和地下水。當NAPL的密度大于水的密度時,污染物將穿過地表土壤及含水層到達隔水底板,即潛沒在地下水中,并沿隔水底板橫向擴展;當NAPL密度小于水的密度時,污染物的垂向運移在地下水面受阻,而沿地下水面(主要在水的非飽和帶)橫向廣泛擴展。 NAPL可被孔隙介質長期束縛,其可溶性成份還會逐漸擴散至地下水中,從而成為一種持久性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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