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禁塑令"已有N年,為什么還禁而不止、遍地都是塑料袋?
作者:化工綜合網發布時間:2022-06-05分類:塑料制品瀏覽: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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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從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
筆者認為:現實生活中,我們只是執行了塑料袋有償使用,而沒有真正使用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或者是其它環保可循環的替代產品。
原因之一:研發成本居高,可循環可降解替代產品未能問世
毋容置疑,環保循環經濟已成為當今全球塑料行業發展的主旋律。要想徹底改變"白色污染",必須加大研究開發新目的投資力度,切實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不可降解塑料膜(袋),加大可循環、可降解材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替代材料和產品性能。
原因之二:加大監管力度,禁止部分不可降解塑料的生產和銷售
國家有關部門要按文件要求,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抵制那些違法違規生產和銷售企業及商販。特別是要對連鎖商業超市、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的違法違規查處力度,積極推廣可循環、可降解、可折疊包裝產品的應用和物流配送器具等。
原因之三:加強研發項目,推廣應用可降解包裝的替代產品
塑料制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生產符合相關標準的塑料制品,不得違規添加對人體、環境有害的化學添加劑。推行綠色設計,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特別是研發可循環、可降解的替代品,以此提高環境保護措施的具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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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目前市場還沒有創造最佳的可替代品。
塑料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們幾乎每天去市場購物買菜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購物袋。雖然我們一直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購物袋,減少使用塑料袋,但是這對很多人來說相當的不方便。
塑料購物袋在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時,由于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料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
我國《禁塑令》是從2008年1月8日開始,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從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
塑料袋可以說目前還是大眾生活的必須品,但是塑料是從石油或煤炭中提取的化學石油產品,一旦生產出來很難自然降解。塑料理在地下200年也不會腐爛降解,大量的塑料廢棄物填埋在地下,會破壞土壤的通透性,使土壤板結,影響植物的生長。如果家畜誤食了混入飼料或殘留在野外的塑料,也會造成因消化道梗阻而死亡。
我認為要解決“白色污染問題”需要從以下兩點抓起:
一、創造最佳可替代品
考慮到一次性塑料購物袋的方便及衛生,目前主要是使用的原材料問題,我們能否借鑒衛生紙的制造原理,從一些特殊植物里面提取原漿,添加入可加固韌性的材料,從而制造出可以很快被土壤降解,變為肥料,綠色無污染的一次性購物袋。
二、垃圾分類
從去年起,上海實行了社區垃圾分類減量項目,但這也主要針對干濕垃圾分類,我們能否專門把塑料購物袋分組成一類垃圾,從而達到塑料袋回收再利用的節源減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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